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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什么单位...

1、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是指进行金属冶炼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矿山、冶金企业等。这些单位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规定 建筑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建筑工程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等。

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里面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显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职责?

1、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工程本身的安全,也就是建筑物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工程本身的安全又涉及到设计的质量和施工的质量,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讨论的主要指后者。

2、施工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所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支付保险费用。

3、为了防止误登,在禁止或不坚固的结构区域,甲方应在这种结构的适当地点挂上警告牌。3)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过程负有监督与检查的责应和义务。

4、施工合同中总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超过一百人。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超过一百人。《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是否需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无具体人数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特定行业的企业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其他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 2025-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