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通过(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
广西住建厅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包括哪些内容
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建质〔2009〕87号文中所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人货两用施工电梯;临时活动板房。
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企业危险建筑(构)物。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深基坑工程:主要隐患为土方坍塌,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模轮运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主要隐患为模板坍塌,可能引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主要隐患包括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需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脚手架工程:主要隐患为高处坠落,必须确保脚手架结构稳固并符合安全标准。
基础工程中的深基坑、竖井、大型管沟施工环节,存在重大危险源。这些危险源可能源自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人货电梯)的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导致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甚至人员伤亡。 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与拆除过程中,若操作不规范或存在违章指挥,也可能成为重大危险源。
深基坑工程,(主要隐患是土方坍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主要隐患是模板坍塌)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主要隐患是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脚手架工程。(主要隐患是高处坠落)拆除爆破工程。(主要隐患是爆炸)电路系统工程。
施工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以下几点: 高空坠落危险源。在施工中,高空作业是不可避免的,如高处施工、临边作业等,若防护措施不到位,易造成高空坠落事故。尤其在高层建筑和桥梁施工等领域尤为突出。为了防范高空坠落危险,施工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同时对作业平台进行有效维护。
建筑工程哪些单位工程属于分包范围
建筑工程中,主体结构施工以外的部分,如装修、机电安装等都可以分包。建筑工程分包的范围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来确定。一般来说,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这部分工作是不允许分包的。但是,除了主体结构施工之外,其他部分如装修、机电安装、消防、弱电等都可以进行分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哪些工程甲方可以分包甲方可以分包的工程具体如下:(1)行业垄断的项目,即消防、煤气、自来水加压、配电室高压侧;(2)特殊专业项目,即手术室、金库、特殊设备等;(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即网架、钢结构、幕墙、降水、护壁、打桩、弱电监控、电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1、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可以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发布时间: 202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