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什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应选哪种帐务处理程序比较适合,请各位同行老师多多指...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第九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主要账务处理程序有四种: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和多栏式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特点:是直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优缺点: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总分类账可以较详细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
分账制。分公司设会计和出纳,对分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每月将分公司的会计报表送总公司,由总公司合并报送有关部门。分账制下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设置“内部往来账”。总公司设“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账户;分公司设“其他应付款——总公司”账户。
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现金---备用金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②支付费用时借:相关费用贷:现金---备用金 ③月末寄费用到总公司: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贷:相关费用 自己可以调节。因为分公司只交流转税,不交所得税。分公司的帐年底全部汇集到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交纳所得税。所以费用怎么分配,不影响总体。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施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法人需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法人是一个团体或者企业组织,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权利和责任是双向的,有权利必然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如公司法人要用自己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主要是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合同履行怎么办
1、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在履行期限内及时履行;如果建筑施工企业逾期不履行的,则当事人可要求该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2、首先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其次,可以按照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对于施工方不履行合同的条款约定,追究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首先,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其次,可以按照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对于施工方不履行合同的条款约定,追究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或者履行的义务不能符合合同约定义务时,则存在违约行为的当事人一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有继续履行合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额、执行定金惩罚以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方式。
5、建筑施工合同未能正常履行违约的处理方式为:未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发布时间: 2024-11-13